1.招标条件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牡海界至横道河子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以《关于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牡海界至横道河子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159号文件和《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计划(第二批)得通知》黑交发【2024】23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资金构成,招标人为海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
2.2 项目概况:路线起点位于绥满公路牡丹江市与海林市交界处,起点桩号K183+621.3,终点位于横道河子威虎山影视城门前,终点桩号K221+616.90。路线全长31.895km,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其中:K183+621.3~K207+100段路基宽度12m,K207+100~K221+616.9路基宽度10m。设置桥梁483.24m/12座,其中:大桥182.38m/1座,中桥173.04m/4座,小桥127.82m/7座,涵洞50道。分离立交4处,其中:主线上跨绥满高速1处,主线下穿绥满高速2处(利用1处),主线下穿哈牡高铁1处,平面交叉48处,交叉道涵39道。设置养护道班1处。设置改河2处,长0.877km。
2.3招标范围:项目技术服务、全过程造价控制监督、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配合审计工作以及竣工验收阶段后期服务等(包括但不限服务内容)。项目代建工作包括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全过程造价控制监督、项目施工阶段、配合审计工作以及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服务等(包括但不限工作内容);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代建范围(包括但不限服务范围)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具体按招标人实际要求);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监督、配合结算审核工作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技 术 指 标 |
单位 |
工程量 |
K183+621.3~K221+616.9,其中 K183+621.3~K207+100路基宽12m,K207+100~K221+616.9路基宽10m, |
|||
1 |
路线长度 |
km |
31.895 |
2 |
计价土石方数量 |
1000m³ |
1078.66 |
3 |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 |
1000m³ |
33.82 |
4 |
防护工程 |
100m³ |
28.155 |
5 |
排水工程 |
100m³ |
22.37 |
6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1000㎡ |
302.913 |
7 |
小桥 |
m/座 |
127.82/7 |
8 |
中桥 |
m/座 |
173.04/4 |
9 |
大桥 |
m/座 |
182.38/1 |
10 |
涵洞 |
道 |
50 |
11 |
立体交叉 |
处 |
2 |
12 |
养护道班 |
处 |
1 |
13 |
路网监控 |
处 |
3 |
14 |
平面交叉 |
处 |
48 |
15 |
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 |
2.5 最高限价:466万元
2.6计划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完毕,施工工期预计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能力;
3.2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代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提供连续 3 个月(2024 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提供连续 3 个月(2024 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提供连续 3 个月(2024 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①以上代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③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业绩须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交(竣)工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④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3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监理、工程代建、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须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交(竣)工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3.7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8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日24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1日24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http://mdjsjtysj.mdj.gov.cn/)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投标单位需申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适用的CA范围。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路与兴隆街交叉口
电 话:0453-8120979
招 标 人: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林市海林镇英雄街9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45355666
招标代理: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八条路295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6574939000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