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24195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异地建设施工项目由哈香发发改{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异地建设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时代广场医疗用地。
2.3建设规模:妇幼中心总建筑面积236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14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00平方米;其中,辅助用房建筑总面积259.25平方米,液氧站面积138.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妇女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孕产保健门诊、医技科室等基本用房,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用房以及院区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图纸。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范围,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总工期:48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要求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9 招标控制价:99562744.71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开始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后),且同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5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3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09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版本。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版本;
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3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香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街18号
联 系 人:姜鹏昊
电 话:0451-53455063
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 系 人:芦思佳
电话:0451-82265948
传真:0451-8226594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