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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2标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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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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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2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JT0401G2412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2标段招标,该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乐业至东方红农村公路项目、前锋村至乐七公路农村公路项目、青河至同江公路连接线项目、二龙山至秀山农村公路项目、向阳环乡路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3]98号、同发改[2023]100-10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同江市交通运输局及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二龙山至秀山农村公路项目、乐业至东方红农村公路项目、前锋村至乐七公路农村公路项目、青河至同江公路连接线项目、向阳环乡路农村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同交〔2024〕42-44号、佳交发〔2024〕52-53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和地方政府自筹构成,招标人为 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仁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施工A2标段招标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同江市;

2.3建设规模:三级路,本项目线路全长50.812km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1231日,共计609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1个标段,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01789804.11元,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

起止

路线全长

主要工作内容

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A2

乐业至东方红

路线起点位于国道(G221)同江至哈尔滨公路,途经乐业镇、东方红村,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东方红村西侧村头。

2.998km

拟建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km/h,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设计时速:30km/h

路基宽度:7.5m

行车道宽度:2x3.25m

土路肩宽度:2x0.5m

6076177.66

前锋村至乐七公路

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03)同江至汪清公路前锋村北侧,途经前锋村,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乡道(Y004)乐业至七桥公路处。

1.937km

拟建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km/h,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设计时速:30km/h

路基宽度:7.5m

行车道宽度:2x3.25m

土路肩宽度:2x0.5m

3792153.12

奋斗-东兴段

路线起点位于乡道(Y009)向阳环乡公路,奋斗村西侧,途经奋斗村、东升村、东兴屯,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东兴屯东侧。

7.111km

青河至同江公路连接线

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设计速度:30Km /h

路基宽度:7.5m

行车道宽:2x3.25m

土路肩宽:2x0.5m

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小桥、涵洞1/25

13724232.94

38972945.59

秀山乡-永安村段

路线起点位于县道(X302)青河至平安公路,途经永安村,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永安村西南侧。

2.577km

4826421.16

青秀公路-永明段

路线起点位于县道(X302)青河至平安公路,途经永明屯,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同江与富锦界。

4.125km

10230853.96

东利村-东原村段

路线起点位于东利村内,与青河至东平(Y012)相交于K9+540处,途经东宁村,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县道(X302)青河至平安公路

4.884km

10191437.53

二龙山至秀山

路线起点位于县道(X302)青河至平安公路,途经永恒村,利用旧路改扩建,路线终点位于永恒村南侧。

2.033km

拟建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km/h,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设计时速:30km/h

路基宽度:7.5m

行车道宽度:2x3.25m

土路肩宽度:2x0.5m

3810967.44

向阳环乡路

路线起点位于向阳村,途经勤俭村、奋斗村、新兴村、兴旺村、燎原村、红旗村,路线终点位于向阳村。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6.5m

25.147km

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设计速度:30Km /h

路基宽度:7.5m

行车道宽:2x3.25m

土路肩宽:2x0.5m

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小桥、涵洞1/25

49137560.3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517时00分至2025010217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15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115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8.其他要求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同江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友谊路57号

   话:0454-2922806

人: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

   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友谊路57号

人:时先生

   话:0454-2922803

   称:中仁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1单元3018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045103020

    箱:zrxmgl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