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区)第二十标段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区、D区)初步设计的批复》鹤农函【2024】14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萝北县农业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AXMGL-LB-24036,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萝北县团结镇龙胜村和勤俭村。
2.2建设规模: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区)建设规模3.62万亩,其中新建0.05万亩,改造提升3.57万亩。
2.3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萝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区)共划分七个标段,标段为第二十标段至第二十六标段:
第二十标段: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8114432.51元。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34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5.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5.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7.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萝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18345665001
招标人:萝北县农业开发中心
地址:萝北县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68-68308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846081727
电子邮箱:suiangongcheng@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