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405G2412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农厅发【2024】8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南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勘测设计
2.2项目地点:桦南县
2.3项目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1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3万亩。
2.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设计图册编制、实地勘察测量、施工图、上图入库及有关技术服务、进行地质勘探服务并出具地勘报告。
2.5勘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454-6236279
招标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桦南县新兴路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0454-62362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54-8888177
邮箱:hljbzgc@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