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2-18 11:20:40
存证哈希值:
CCA2FD8D41DDF36C906856C1CA24CC8D5AE6FCE593D0FE76DC592295E9A7D04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800G24121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乌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乌翠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2〕16号和《关于黑龙江省乌翠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乌发改发〔2023〕1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乌翠区民政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乌翠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控制价:7,799,811.25元
2.4建设地点:伊春市原翠峦区殡仪馆院内
2.5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3000m²,框架结构、四层;硬化道路、停车场及绿化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1 月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05月 31日,共506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11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最低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标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存在以上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省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涉黑渉恶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刘绍博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乌翠区民政局
地 址:伊春市乌翠区金居花园小区3号楼
联 系 人:赵永
电 话:1872458088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1室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刘燕燕
电 话:13265233345
电子邮箱:hljtaiga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