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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西川水源地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勘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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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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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107G2412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宾县西川水源地建设项目 已由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宾发改审批【2024】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文地质勘察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西川水源地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勘察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

2.3建设规模:新建地下水应急水源1处,取水规模为0.97万立方米/天,用水规模0.9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水水源井10眼,井室10座(含深井泵)。输水管线1071米,其中:De110 输水管线394米、De160输水管线100 米、De450 输水管线577米;沿线配建钢筋混凝土阀门井2座、流量计井1座。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75.24平方米。厂区砂石道路2500平方米;人行道80平方米;绿化3000平方米;铁艺栏杆围墙645米;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过河输配水管线7 处,共计1975 米,其中:De160过河管线160米、De225过河管线765米、De450过河管线1050米。沿线配建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4座、消防水鹤1座。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水文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勘察内容,包含不仅局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水文地质调查、圈定水源地的评价范围、新建水文地质勘探井确定含水层的埋深、厚度及含水层的岩性、探采结合井的抽水实验、确定水文地质参数、降深及出水量等满足此项业务的相关服务事项。

2.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96052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地质或水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 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12101700分至2024年121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31日09时30分。
    6.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8.2开标时间:20241231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 评标、定标方式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其他

11.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宾县宾州镇迎宾路422号

人:先生

   话:139451624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9号

人:陈佳兴

   话:15645016888

电子邮件:zszxhlj00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