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QT0107G241204001001003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4]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招标人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片区及改造提升片区。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民生村、永兴村、宾安村、太阳村、前进村、仁和村、玉泉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方验收服务包括:第三方验收包含项目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管理、验收服务,对重点环节、分部工程及时组织参建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阶段施工流程;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自验报告;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的县级验收和市级验收等相关服务,具体包括:(1)资金到位及使用:核对资金到位情况;复核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和使用情况,协助甲方做好结算审核、财务审计决算工作。(2)建设进度:全程跟踪项目进度情况,全程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在施工过程中的使用情况,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3)建设管理:把握项目整体计划落实情况,检查重要节点完成情况,跟踪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各方的实施情况与内业资料完善情况,协助、督促建设项目各方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市级终验的服务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
2.6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57.144万元。
2.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专业验收成员3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9月-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其他:本次投标采取回避原则。可能影响本次验收公正的投标单位、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以及承揽过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评审、财审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8时 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宾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58607178
招标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579837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451-82892115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