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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2024年及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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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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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2024年及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1574GC00010160
1.招标条件
呼兰区2024年及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兰区2024年及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兰区
2.3建设规模:2024年建设里程73.796公里,其中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15.275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58.52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9.076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24.72公里。2025年建设里程62.78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62.78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0.67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22.107公里,改造危桥3座,其中朗堡桥全长10米、张家桥全长20米、孙堡桥全长10米(最终项目的建设标准,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达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计划为准)。
2.4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等全生命周期所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服务、勘察、施工图设计(含评审)、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等工作。
(1)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勘察:改造危桥3座的勘察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3)施工图设计(含评审):施工图设计(含评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4)造价咨询: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等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报价,最终取费按项目施工合同金额计算,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公告附件(注:最终取费按项目施工合同金额计算,中标单位不得超过呼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折扣率询价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呼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折扣率咨询结果情况的通报》确定的折扣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咨询专业应包含“公路”。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其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4年9月到2024年11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2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3.4.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4.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
5.4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451-56883966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兰河大街286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451-5733583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黄兵
电    话:0451-86785888/16778065678
电子邮件:1160343423@qq.com

 

附件:

服务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 (亿元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

全过程服务

0-0.1

70%

0.1-0.3

70%

0.3-0.7

60%

0.7-1

60%

1以上

60%

勘察

0-0.1

55%

0.1-0.3

55%

0.3-0.7

55%

0.7-1

55%

1以上

50%

施工图设计

(含评审

0-0.1

65%

0.1-0.3

60%

0.3-0.7

60%

0.7-1

55%

1以上

50%

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

0-0.1

70%

0.1-0.3

60%

0.3-0.7

50%

0.7-1

50%

1以上

50%

注:以上依据文件,若项目结算前,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