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JL0107G2412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4]3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招标人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宾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
2.3建设工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6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6二标段施工内容: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宝乡民生村、宾安镇永兴村、宾安镇宾安村、宾安镇太阳村,新甸镇前进村、仁和村、玉泉村(包含)第一批、第二批);招标控制价:224.8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完成平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人员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同一城市3个及以下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不同城市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要求具备工程类注册监理执业资格证;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2)监理员4人,要求具备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宾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58607178
招标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579837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451-82892115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