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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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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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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五标段)

项目编号:JT0208G241202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234号文件下发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克东县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克东县名山-庆丰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名山-庆丰公路18.7公里。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为:5631955.37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9个标段,本标段为第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克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标段划分

克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克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克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标段)

克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第四标段)

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五标段)

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六标段)

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七标段)

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八标段)

克东县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第九标段)

2.6计划工期: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18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投标人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3.1.3 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1.5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行贿犯罪查询记录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031600分至2024年120816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25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1225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克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克东县人和路208号

监督人先生

监督人电话0452-4323531

招标人:克东县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克东县人和路208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452-4323531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51-84816346

邮箱:yunchenggc@126.com

8.受理投诉渠道

8.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8.2 线下投诉渠道

克东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址:克东县人和路208号

    电  话:0452-432353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