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外铁岭小学校及哈尔滨市道外第四十七中学校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0100G24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道外铁岭小学校及哈尔滨市道外第四十七中学校 已由 哈尔滨市道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哈外发改发[2024]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资金、向上争取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外铁岭小学校及哈尔滨市道外第四十七中学校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哈尔滨市道外铁岭小学校及哈尔滨市道外第四十七中学校,班型设置为 27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167.71㎡,建筑面积17980㎡,地上建筑面积14700㎡(地上5层限高30米,建筑包含教学用房 11772.60㎡,风雨操场 2812.16㎡,门卫房1座建筑面积55.14㎡,接待室1座建筑面积60.10㎡),地下建筑面积 3280 ㎡(地下1层,其中人防面积2250㎡)。容积率0.63,建筑密度19.01%,绿地率35%,停车泊位95辆(地上 29 辆,地下 66 辆);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包含项目项目实施、验收、接、维护等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市道外铁岭小学校及哈尔滨市道外第四十七中学校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
(1)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同时配合提供下一步招标控价财政评审所需要的设计资料、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服务等。
(4)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5)工程监理: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51.81万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130.08万元、工程勘察:51.10万元、工程设计:138.29万元、工程监理:83.94万元、造价咨询:48.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全过程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工程勘察: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测绘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2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3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5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6工程监理负责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9月至 2024年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同时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4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管理单位;
3.7.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7.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17 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4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北街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82513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9号
联 系 人:陈佳兴
电 话:15645016888
电子邮件:zszxhlj001@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