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207G2411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城区天然气改造工程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城区天然气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4)1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单位为讷河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城区天然气改造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讷河市城区
2.4建设规模:市政中压管线更新改造;原有PE100SDR11燃气管更换;调压设施更换;新建民安路至五一四队天然气加气站中压线;汽车加气站CNG压缩机更换及供气管理更新改造;更换低压管道安全装置和计量装置等;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73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21301976.2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退休人员不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市政专业)1人、质量员(市政专业)1人、安全员(专业类别符合项目实际)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投标人需提供在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注:在同一项目兼职的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信誉要求: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以上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3.8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相关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2-3327933
招 标 人:讷河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2-377777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亿翔基业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桥北小区东区9号楼二层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7703621092
邮 箱:yxjyqgc@163.com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讷河市中心大街48号
电 话:0452-3327933
邮 箱:nhjsj@163.com
日 期:2024年12月02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