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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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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
2.2招标编号:ZBGJ-GG2024-0066
2.3建设地点:饶河县西林子乡北山村、靠山村、兰桥村、柳兰村、沙河子村、西林子村、小南河村和马架子林场。
2.4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2.97万亩,建设规模为11.4万亩(旱田7.2万亩、水田4.2万亩),其中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10.4万亩(本项目为片区三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将项目区建设成高标准农田,以种植优质高产水稻、玉米、大豆为主。
2.5招标范围:完成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十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十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其中:
第十标段建设内容为:沙河子村田块整治工程、排水工程、涵洞、机耕路(砂石路)等施工建设;
第十一标段建设内容为:西林子村田块整治工程等施工建设;
第十二标段建设内容为:西林子村田块整治工程等施工建设;
第十三标段建设内容为:靠山村田块整治工程等施工建设;
第十四标段建设内容为:兰桥村田块整治工程等施工建设;
第十五标段建设内容为:靠山村、兰桥村两地排水工程、涵洞、闸门、机耕路(砂石路)、生产路(砂石路)等施工建设;
第十六标段建设内容为:西林子村、靠山村两地排水工程、机耕路-水泥路等施工建设;
第十七标段建设内容为:靠山村闸门、机耕路-水泥路等施工建设;
第十八标段建设内容为:西林子村排水沟护砌、机耕路-水泥路、生产路-砂石路等施工建设;
第十九标段建设内容为:西林子村、马架子林场两地涵洞、闸门、过水路面、机耕路(水泥路、砂石路)、生产路(砂石路)等施工建设;
第二十标段建设内容为:北山村、北山西林子田块整治工程、闸门、机耕路(砂石路)、生产路(砂石路)等施工建设;
第二十一标段建设内容为:西林子村机耕路(砂石路)等施工建设。各标段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第十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合计5963.1357万元,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如下:
第十标段招标控制价:737.3097万元;
第十一标段招标控制价:463.6323万元;
第十二标段招标控制价:443.3289万元;
第十三标段招标控制价:334.6822万元;
第十四标段招标控制价:513.6938万元;
第十五标段招标控制价:388.6533万元;
第十六标段招标控制价:482.0156万元;
第十七标段招标控制价:433.2165万元;
第十八标段招标控制价:557.1223万元;
第十九标段招标控制价:548.8892万元;
第二十标段招标控制价:486.3262万元;
第二十一标段招标控制价:574.26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第十标段至第二十一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投标人必须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4.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否决处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5、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清单(第一批)》企业名单中(名单详见招标文件),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8.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当投标单位同时中多个标段时,只能中1个标段,若出现兼中,中标结果按一标段到二十一标段顺序从前往后排,该单位同时中标的其他标段中标结果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及图纸(如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第十六标段、第十七标段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第十八标段、第十九标段、第二十标段、第二十一标段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667906
招标人: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吕先生
招标人地址:饶河县
联系电话:0469-56271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1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4511501
电子邮件:zbgjgcjt@163.com*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