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服务大厅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信息 > 招标/资审公告

鸡东县永安镇等四个乡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字体:
来源:
日期:2024-12-02
浏览

鸡东县永安镇等四个乡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开展鸡东县永安镇等四个乡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请示的批复 鸡政批复【2024】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鸡东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RJX-2024-GK0042,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为:鸡东县永安镇等四个乡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控制价:9371657.04元    

2.3计划工期304日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12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08月至202410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工长(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300时00分至2024年121000时00(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本次开标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鸡东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467-5585931

招标人:鸡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467-55859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女士

电话:0467-23696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