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正面吊、3.5T叉车设备、皮带传输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4-100)
本招标项目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正面吊、3.5T叉车设备、皮带传输机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路外工程管理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路外工程,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正面吊、3.5T叉车设备、皮带传输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建经开区铁路专用线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场站、路基、U型盖板涵、新建综合楼(2处)、新建仓库(2座)、新建门卫房等配备设施。货运设备、机械设备(正面吊2台,轨道衡1处等),道岔融雪设备,道岔视频缺口检测设备等。
2.2招标内容:ZMD01包(正面吊)、CCSB01(3.5T叉车设备、皮带传输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ZMD01包件(正面吊):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物资需具有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TSG Q7002-2019)的型式试验报告或需具有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TSG 51-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
(3)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原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五年(2019年11月至今)寒温、寒冷地区(执行GB/T 4797.1-2018)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寒温、寒冷地区安全运行两年及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和《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
3.1.2 CCSB01(3.5T叉车设备、皮带传输机):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需提供叉车设备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叉车项目);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寒冷寒温地区(执行GB/T4797.1-2018)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各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2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 17 时至2024年12月04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报名流程:注册生效→投标人登陆国铁采购平台→投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
5.3 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监管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联 系 人:宋颖
联系电话:0451-86429538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路外工程管理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
联 系 人:奚爽
电 话:0451-86444725
协助单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哈尔滨项目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17层
联 系 人:安寒冰、卞泽东、董灵慧
电 话:17865565736、18245555339、13895721018
2024年11月29日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ZMD01 |
正面吊 |
额定起重量 45t |
台 |
2 |
2024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绥化市 |
|
2 |
CCSB01 |
3.5T叉车设备 |
|
台 |
7 |
2024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绥化市 |
|
3 |
CCSB01 |
皮带传输机 |
|
台 |
15 |
2024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绥化市 |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