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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古驿镇供水改建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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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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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古驿镇供水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批字〔2024〕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省级投资及县级财政资金,总投资2033.65万元。招标人为塔河县古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展创荣(哈尔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古驿镇供水改建项目
2.2招标编号:SZ1302G241127001001
2.3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改造 De110 供水管线 822米、改造 De160 供水管线2469米、改造 De250 供水管线 2187米、改造 De315 供水管线 60 米、建设消火栓井及道路恢复等附属工程。
二标段:改造 De110 供水管线 1010米、改造 De160 供水管线2182米、改造 De250 供水管线 2206米、建设消火栓井及道路恢复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37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项目划分2标段。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8298517.34元;二标段:7472912.2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明细(注:1、如人员注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11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证明为本企业在职人员。2、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如新成立企业,则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企业须具有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1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7投标人须于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1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并添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所登记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予以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1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3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丹
联系电话:0457-3663115
招 标 人:塔河县古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塔河县古驿镇
联 系 人:高树森
联系电话:0457-6118898
代理机构:中展创荣(哈尔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哈尔滨国际金融大厦19层1903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4502575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