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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平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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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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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平行检测服务招标公

招标编号:SLSG0000G241114001002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4)36”文件批准开展招标工作,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14.9万亩,其中新建7.1万亩,改造提升7.8万亩。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工程、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大庆市肇源县。

2.3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平行检测服务(包括:原材料检测、设备检测、成品检测、分部分项工程检测、整体工程检测等)。

2.4 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1225日至工程结束(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2.6 招标控制价119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检测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水利专业检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4年11279时00分至2024年1204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 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19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地点: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监督单位: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址:大庆市肇源县

人:杨先生

   话:13555543269

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址:大庆市肇源县

人:高先生

    话:0459-8223290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人: 李工

   话: 0451-82912873-801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