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QT0600G2411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工程-鸡西市松林路健身公园建设工程已由鸡发改函〔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园林绿化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工程-鸡西市松林路健身公园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松林路北侧;
2.3招标控制价:17522747.00元;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3196平方米,场地铺装及园路面积8473.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5.44 平方米,DN50PE 给水管200米、DN200污水管200米、DN400雨水管300米、DN300 雨水管 200米、DN200雨水管 160 米、DN100 室外消火栓管道 300 米、灯饰 40 盏、动力配电箱2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09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证企相符,且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证企相符、证书有效;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出具承诺加盖公章)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劳动合同,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初级及以上(含初级)工程技术类职称,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资料员外)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将人员信息上传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具体考勤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是否提供证件未作要求,但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资料员外)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
注:项目参与方需使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相关要求,因施工单位未使用平台受到的罚款、降低信用等级、拉黑等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有犯罪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需提供承诺,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5.4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开始后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带电子印章)发送至邮箱3787185655@qq.com,此时段内同一公司发送的投标文件以收到时间最后的投标文件为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话:0467-2186897
10.2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3 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28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0467-218689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B区24号楼7号门市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045796799
监督部门: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67-218309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