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鹤岗智能交通管理与安全和道路维护与应急响应系统三期
投标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4- 11 - 25
招标编号:GLTC-242BA114E080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贷款编号:Loan 3827-PRC),用于支付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包1外部交通组织规划配套设施及中心数据机房建设、包2道路交通隔离设施与安全预警保障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3市区南城区保民生安全出行工程建设、包4市区北城区保民生安全出行工程建设(合同编号:HG-G5、HG-G6、HG-G7、HG-G8)项下的合格支出。
2. 鹤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包1外部交通组织规划配套设施及中心数据机房建设、包2道路交通隔离设施与安全预警保障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3市区南城区保民生安全出行工程建设、包4市区北城区保民生安全出行工程建设。
上述工程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至3个月内。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2015版本并不时更新)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查阅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001外部交通组织规划配套设施及中心数据机房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6.1业务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6300万元。
6.2合同经验
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里,投标人作为供货商(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7个合同。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应包含城市智能化或智慧城市或平安城市或数字政府或智能交通或公共安全或雪亮工程建设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3技术经验
对于关键货物(云管平台系统管理、存储虚拟化服务、云存储管理节点、云存储存储节点、感知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器、分析服务器),设备生产厂商至少有3年的相关产品生产经验,至少有2套类似能力的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验收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4生产能力
不适用。
6.5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6现金流能力
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6.7诉讼历史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002道路交通隔离设施与安全预警保障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6.1业务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6200万元。
6.2合同经验
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里,投标人作为供货商(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5个合同。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应包含智慧交管或公安交警安全防护或数字政府或智能交通或公共安全或雪亮工程建设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3技术经验
对于关键货物(AI劝导助手、视频安全接入系统、视图数据应用审计系统),设备生产厂商至少有3年的相关产品生产经验,至少有5套类似能力的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设备清单、验收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4生产能力
不适用。
6.5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6现金流能力
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6.7诉讼历史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003市区南城区保民生安全出行工程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6.1业务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6800万元。
6.2合同经验
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里,投标人作为供货商(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7个合同。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应包含城市智能化或智慧城市或平安城市或数字政府或智能交通或公共安全或雪亮工程建设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3技术经验
对于关键货物(行车秩序保障单元、驾驶安全监测单元、雷达视频一体机、环保行人通行感知单元、平台接口开放、道路限行管控、交通事件参数、存储虚拟化服务、全分析智能服务器(纯解析)、感知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器、视频云存储节点),设备生产厂商至少有3年的相关产品生产经验,至少有2套类似能力的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验收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4生产能力
不适用。
6.5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6现金流能力
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6.7诉讼历史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004市区北城区保民生安全出行工程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6.1业务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5500万元。
6.2合同经验
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里,投标人作为供货商(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7个合同。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应包含城市智能化或智慧城市或平安城市或数字政府或智能交通或公共安全或雪亮工程建设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3技术经验
对于关键货物(行车秩序保障单元、驾驶安全监测单元、雷达视频一体机、环保行人通行感知单元、球型高点、视频云管理软件、存储虚拟化服务、感知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器、云存储管理节点、视频云存储节点),设备生产厂商至少有3年的相关产品生产经验,至少有2套类似能力的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验收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4生产能力
不适用。
6.5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6现金流能力
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6.7诉讼历史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000元/包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汇款信息: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银行地址:中国哈尔滨香坊区衡山路17号,银行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168950715311)。招标文件将采用邮寄/现场领取方式提供,如需邮寄须支付100元邮寄费用。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24日9:0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00。
9.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投标保证金。
10.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地址四:开标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地址五: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勇利/18404681403。
11. 联系方式
借款人项目执行机构:鹤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
联 系 人:王勇利
电 话:18404681403
电子邮件:/
项目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人:宋祥民、王淼、吴孟迪、刘劲松
电 话:0451-82367132转8402
电子邮件:glzb3893@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