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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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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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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702G24111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昀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

2.2 项目概况

2.2.1 服务地点:宝清县宝清镇高家村、双泉村、富家屯、十八里村、兴隆屯、北山屯、报国村、建设村、保安屯、永宁村、北关村、和平村、双胜村、亨利村、南元村、真理村,青原镇本福屯、本德村、兴业村、复兴村、永红村、东富村、永乐村,万金山乡万隆村、农业场村、万宝屯,夹信子镇合作村、团结村、五四屯、五一屯,胜利林场,梨树林场,朝阳乡林场,东方红林场,头道岗林场,宝山林场,宝密桥林场。

2.2.2服务期限:初步验收开始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

项目初步验收并提供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验服务:1.施工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3.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16.175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包括水利、农业、林业专业;

3.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3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4专业验收成员5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专家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业验收成员应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审专家库抽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内业资料员2人;委派2名内业资料员在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办公,办公期间参照科室在职人员考勤,投标单位支付工资、提供交通工具、承担油料和车辆维修费用,工作期间从中标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完成(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劳动合同)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参加过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划、项目设计、评审、施工、监理、财审、决算审计全过程管理、和项目终验等任何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11190900分至2024112609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 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09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09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0469-5166710

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69-51667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昀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3层327号

  人:金女士、陈女士

    电    话:0451-8421300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