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411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肇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和平乡华原村,民意乡建民村、建国村;头台镇东大村、七家子村、瓦房村、团结村;义顺乡长胜村、革志村,二站镇平原村;超等乡成功村、维新村;茂兴镇当权村;新站镇古城村、向前村、安合村、新合村、新站村、靠山村。
2.3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38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工程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14.9万亩,其中新建7.1万亩,改造提升7.8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214.65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人员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其(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不低于6人团队;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承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监理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大庆市肇源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555543269
招 标 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肇源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9-8223290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451-82912873-8010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