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LSG0208G2411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 已由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克东发改发〔202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东县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克东县昌盛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克东县昌盛农产品产业园用电工程 ;
2.2 建设地点:克东县昌盛乡;
2.3 建设规模:变电部分,改造35kV昌盛变电所,更换35kV主变压器1台;更换 35kV克昌线进线间隔断路器1台;更换 35kV主变进线间隔断路器1台;新建10kV户外无功补偿装置2套,10kV电容器开关柜2面,10kV馈线柜1面,以及更换配套母线及材料等,配电部分,新敷设地埋电缆100米,架设10kV配电线路亘长2945米 。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3,882,865.50元;
2.5 计划工期:2024年 12月10日开工至 2025年 6月15日竣工;总工期188天。 (本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具体工期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 1 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 1、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业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3 2021年01月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1上述1至3项,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视为投标无效;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5 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04 日 9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04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 标 人:克东县商务局
联 系 人:王天龙
电 话:18045201789
地址:龙沙区黄河路南侧华山街东侧商贸广场(一期)C区
联 系 人:胡工 电话:18945235363
电子邮箱:qx202288@163.com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克东县昌盛乡人民政府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克东县营商环境监督局(举报中心)
电 话:0452-4312346
12.2.2 克东县昌盛乡人民政府
电话:131 3663 5999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