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S218连兴公路K479+959三号桥等6座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S218连兴公路K479+959三号桥等6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国省千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S218连兴公路K479+959三号桥等6座桥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11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呼玛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三号桥位于连崟至兴华公路(S218) 省道上,桥梁中心 桩号K479+959,桥梁全长30.64米,桥宽10米,净8.5米+2×0.75米A级波形梁护栏,路线全长277米。上部采用2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 梁结构。桥面铺装采用15厘米 厚C50 抗渗抗冻聚丙烯纤维混凝土。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式 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锥坡、护坡、河底铺砌采用M10 浆砌 片石,基础采用C30 混凝土,坡面采用35厘米厚浆砌片石, 河底铺砌采用40厘米厚浆砌片石,10厘米厚砂砾垫层。引道路基采用全部挖除旧路路基处理,新建路面结构,重新填 筑路基填料。路面面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基层采用18cm5.5%水泥稳定砂砾,路基填料采用碎石土。
2.响水河桥位于连鉴至兴华公路(S218)省道上,桥梁中心桩号K485+890,桥梁全长43.64米,桥宽10米,净8.5米+2×0.75米SB级金属梁柱式护栏,路线全长321米。上部采用3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 梁结构。桥面铺装采用15厘米厚C50 抗渗抗冻聚丙烯纤维混凝土。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锥坡、护坡采用M10浆砌片石,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坡面采用35厘米厚浆砌片石,10厘米厚砂砾垫层。引道路基采用全部挖除旧路路基处理,新建路面结构,重新填筑路基填料。路面面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基层采用18cm5.5%水泥稳定砂砾,路基填料采用碎石土。
3.金沟桥位于连鉴至兴华公路(S218)省道上,桥梁中心桩号K489+711,桥梁全长30.64米,桥宽10米,净8.5米+2×0.75米A级波形护栏,路线全长406米。上部采用2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 梁结构。桥面铺装采用15厘米厚 C50抗渗抗冻聚丙烯纤维混凝土。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式台、 钻孔灌注桩基础。锥坡、护坡、河底铺砌采用M10浆砌片石,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坡面采用35厘米厚浆砌片石,河底铺砌采用40厘米浆砌片石,10厘米厚砂砾垫层。引道路基采 用全部挖除旧路路基处理,新建路面结构,重新填筑路基填料。路面面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基层采用18cm5.5% 水泥稳定砂砾,路基填料采用碎石土。
4.二号桥位于连鉴至兴华公路(S218)省道上,桥梁中心桩号K498+538,桥梁全长43.64米,桥宽10米,净8.5米+2×0.75米SB级金属梁柱式护栏,路线全长308米。上部采用3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结构。桥面铺装采用15厘米厚C50抗渗抗冻聚丙烯纤维混凝土。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锥坡、护坡采用M10浆砌片石,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坡面采用35厘米厚浆砌片石,10厘 米厚砂砾垫层。引道路基采用全部挖除旧路路基处理,新建 路面结构,重新填筑路基填料。路面面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 混凝土,基层采用18cm5.5%水泥稳定砂砾,路基填料采用碎石土。
5.一号桥位于连鉴至兴华公路(S218) 省道上,桥梁中心 桩号K500+282,桥梁全长43.64米,桥宽10米,净8.5米+2×0.75米SB级金属梁柱式护栏,路线全长240.83米。上部采用3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结构。桥面铺装采用15厘米厚C50抗渗抗冻聚丙烯纤维混凝土。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锥坡、护坡采用M10浆砌片石,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坡面采用35厘米厚浆砌片石,10厘米厚砂砾垫层。引道路基采用全部挖除旧路路基处理,新建路面结构,重新填筑路基填料。路面面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 混凝土,基层采用18cm5.5%水泥稳定砂砾,路基填料采用碎石土。
6.兴安桥位于连鉴-兴华公路(S218) 省道上,桥梁中心桩号K500+424,桥梁全长17.64米,桥宽10米,净8.5米+2×0.75米A级波形梁护栏,路线全长141.78米。上部采用1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结构。桥面铺装采用15厘米厚C50抗渗抗冻聚丙烯纤维混凝土。下部采用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锥坡、护坡、河底铺砌采用M10浆砌片石,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坡面采用35厘米厚浆砌片石,河底铺砌采用40厘米浆砌片石,10厘米厚砂砾垫层。引道路基采用全部挖除旧路路基处理,新建路面结构,重新填筑路基填料。路面面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基层采用18cm5.5%水泥稳定砂砾,路基填料采用碎石土。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直至保修期结束。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1日,交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2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 |
桥梁中心桩号 |
建设规模 |
主要工作内容 |
控制价(元) |
A1 |
三号桥:K479+959 |
路线全长277米,桥梁全长30.64米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099735.00元(含暂列金:527178.00元) 其中: 一号桥:3200573.00元;(含暂列金:93221元)。 兴安桥:1892652.00元。(含暂列金:55126元)。 |
响水河桥:K485+890 |
路线全长321米,桥梁全长43.6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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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沟桥:K489+711 |
路线全长406米,桥梁全长30.6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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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桥:K498+538 |
路线全长308米,桥梁全长43.6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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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桥:K500+282 |
路线全长240.83米,桥梁全长43.6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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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桥:K500+424 |
路线全长141.78米,桥梁全长17.64米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1)累计独立完成普通国省干线新建或改扩建桥梁工程不少于400延米;
(2)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桥梁或包含桥梁的普通国省干线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施工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若小于15%,投标人应出具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3-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缴费证明),如人员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近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玛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呼玛县呼玛镇长虹路46号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 话:0457-3500816
招标代理:黑龙江恒成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25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0451-86623517/18845079018
电子邮箱:hcy20180104@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
电 话:0451-87560052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