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702G2411070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3】94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国省补贴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宝清县新民至友宝界(CG04230523),路线起点位于集当公路(G501)平面交叉道口改线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分界线K0+412处,途经新民村、民主村、七星泡镇,终点位于七星河大桥桥头。路线全长9.279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桥梁5座;平面交叉13处;单柱式标志62块,双柱式标志2块,嵌入式热熔型反光标线2978平方米,热熔型标线2558平方米,A级波形梁护栏1295米,柱式轮廓标 389块,附着式轮廓标138块,里程碑9个,百米牌175个,道口标柱72根,橡胶减速带51米,条石减速带14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建设地点:新民村、民主村、七星泡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1月30日,共35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标段号 |
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 |
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 |
新民村、民主村、七星泡镇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全部内容 |
23,286,81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已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3个月内(2024年8月-2024年10月)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钥及密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且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1)累计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里程均不少于1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2)独立完成1座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5)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财务最低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03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03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69-4261075
招 标 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69-54231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3074591935
信 箱:jfzhaobiao@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