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龙凤山水库抵御超标准洪水防洪设施提升工程工程信息化变更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411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五水呈【2024】35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五常市龙凤山水库抵御超标准洪水防洪设施提升工程管理处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常市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龙凤山水库抵御超标准洪水防洪设施提升工程工程信息化变更部分
2.2项目地点:五常市
2.3项目规模: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应用管理平台(业务应用)、系统集成、数字孪生平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共17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6984562.9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证企相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登记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常市水务局
电 话:0451-53531804
招标人:五常市龙凤山水库抵御超标准洪水防洪设施提升工程管理处
地 址:五常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361571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7745154853
电子邮件:huichigongcheng@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