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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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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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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KC0114G241025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木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第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木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片区及改造提升片区,总投资39799万元。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招标范围:该工程检测项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改造提升片区、第二批改造提升片区),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进行原材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和复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所检测内容满足项目设计及高标准农田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6招标控制价:460,000.00元。

2.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共四大类);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7月-9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其他:本次投标采取回避原则。可能影响本次工程检测工作公正的投标单位、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以及承揽过木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评审、财审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0280000分2024112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111909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爱政街7号

联系人:胡东奎

联系方式:0451-570833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系人:刘洪臣

电话: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