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0603G241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4年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4】1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鸡西市鸡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4年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共在各小区户内改造DN40室外架空水平管23212米,DN32 户外架空立管69636米、DN15 分支引入管58030米,DN15 表后管11606米,DN40穿墙套管11606米,DN32 法兰球阀4643个,DN15丝接球阀23212个,更换膜式物联网智能安防燃气表 23212 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验收合格至保修阶段结束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4年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造价、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6.3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合计1233150.00元(其中:项目管理601000.00元;工程监理416300.00元;全过程造价控制:149650.00元;竣工结算审核66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咨询任务。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来确定最终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3.1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证企相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具备专业负责人的资格的,可兼职一个专业);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3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当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下同);
3.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低于《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8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前3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2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7.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9时00分至9时30分期间(以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且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发送至电子邮箱921923214@qq.com,邮件主题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及手机号(保持手机畅通)等信息。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1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2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67-2183098
招标人:鸡西市鸡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67-2662389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8346708989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