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L0000G241021002001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林甸县东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期)监理已由 林甸县水务局 以 林水发{2021}105号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林甸县水库服务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林甸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甸县东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林甸县
2.3建设规模:1、输配水工程;2、骨干排水工程;3、建筑物工程;4、信息化工程;5、道路工程;6、生态工程;7、其他工程;
2.4招标内容:黑龙江省林甸县东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平行检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40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0万元。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甸县水务局
电话:0459-3310593
招标人:林甸县水库服务保障中心
地址:林甸县鹤鸣湖镇胜利村西
联系人:丛先生
电话:0459-33210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451-51193336-80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