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JL0000G241017003001004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按照施工地点及内容如下:
1.位于绥胜镇正白三村,面积2.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田土地平整720.6亩;渠系建筑物84座;过水路面Ⅲ型420米;排水沟清淤1.207千米;机耕路11.229千米,生产路20.549千米;水肥一体化工程1000亩,包括3套集成智能渠首设备,田间输配水管网,两台柴油发电机。
2.位于新华乡红星村,面积3.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系建筑物153座,排水沟清淤、衬砌25.115千米,机耕路9.04千米,生产路25.20千米。地埋管道22.045千米。
3.位于新华乡兴发村,面积1.4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41座,排水沟清淤护砌1.498千米,机耕路3.71千米,生产路29.40千米,护坡474m。
4.位于新华乡新安村,面积3.1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153座,过水路面Ⅲ型379米;排水沟清淤8.949千米,机耕路2.03千米,生产路50.03千米。
5.位于四方台镇富荣村,面积2.2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34座,过水路面3座,过水路面Ⅲ型6766米,机耕路3.942千米,生产路27.049千米,护坡291m。
6.位于四方台镇兴胜村,面积1.7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28座,过水路面4座,过水路面Ⅲ型1519米,机耕路0.814千米,生产路14.37千米,护坡560m。
7.位于兴福镇兴福村、透井村、隆太村,面积6.6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旱田土地平整643.7亩;渠系建筑物96座;排水沟衬砌6.99km;生产路116条,总长65.157km;机耕路17条,总长10.931km。侵蚀沟治理53条,总长10.343km。
8.位于兴福镇新城村、民权村,面积5.1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90座,过水路面Ⅲ型127米,排水沟清淤衬砌5.983km,机耕路3.798千米,生产路49.788千米,护坡823m,卷盘式喷灌机(含输水软管带)4套。
9.位于兴福镇二龙村,面积1.9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侵蚀沟回填4552平方米,建筑物65座,过水路面9座,过水路面Ⅲ型2269米,排水沟清淤防护0.867km,机耕路5.547千米,生产路20.149千米,沟头防护19座,谷坊55座,沟底林1600平方米,沟坡林0.82公顷,格宾石笼防护275m。
10.位于兴福镇金林村,面积2.9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侵蚀沟回填26505.5平方米,建筑物72座,过水路面16座,过水路面Ⅲ型4416米,排水沟清淤防护0.499km,机耕路4.229千米,生产路21.065千米,沟头防护75座,谷坊172座,沟底林6144平方米,沟坡林2.99公顷,生态框防护2738m。
11.为电力标段,主要位于正白三村、红星村、兴发村、民权村,为机电井外网线路。主要包括高压线路32.480km,铺设低压线路4.820km,变压器44套,T接点(含真空断路器和隔离开关)28处。
12.为机电井标段,位于正白三村、红星村、兴发村、民权村,51眼机电井,包括每眼井房6平方米,水泵1台套、启闭设备(含外接线路)等。
13.为植树标段,位于红星村、兴发村、正白三村、新城村等村,植树35946株,挖坑、底肥,回覆、支撑扶正,三年成活率85%。
14.为桥梁标段,正白三村、富荣村、红星村、新安村、兴发村、二龙村、金林村、兴福村等村。建设内容为17座桥。
2.3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正白三村(绥胜片区)、红星村(新华片区)、兴发村(新华片区)、新安村(新华片区)、富荣村(四方台片区)、兴胜村(四方台片区)、兴福村、隆太村、透井村(兴福片区)、新城村、民权村(兴福片区)、二龙村(兴福片区)、金林村(兴福片区)。
2.4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2.5建设工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40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7招标控制价:4,272,300.00元
监理标段 |
施工地点/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第一标段 |
正白三村(绥胜片区)、二龙村(兴福片区) |
620,800.00 |
第二标段 |
红星村(新华片区)、兴发村(新华片区)、新安村(新华片区)、电力部分 |
954,700.00 |
第三标段 |
富荣村(四方台片区)、兴胜村(四方台片区)、桥梁 |
915,300.00 |
第四标段 |
兴福村、隆太村、透井村(兴福片区)、机电井 |
831,500.00 |
第五标段 |
新城村、民权村(兴福片区)、金林村(兴福片区)、植树 |
950,000.00 |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监理机构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3人):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第一标段: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
第二标段: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
第三标段: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
第四标段: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
第五标段: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联系人:侯鹏
联系方式:0455-2760224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31号世财滨江音乐花园小区4栋1号3层
联 系 人:方亮
联系电话:0451-88563377
电子邮箱:hljjxgc@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