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2024GZX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以 齐农局函【2024】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克东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克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改造提升项目1.8万亩,其中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地力提升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5建设地点:克东县宝泉镇河临村、克东镇万发村和乾丰镇双龙村。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克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5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登记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克东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452- 4322198
招标人:克东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03630365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82362805-807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