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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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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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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海发改审〔2024〕86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
  2.2 项目规模: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
  2.3 服务期限:7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4 合格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标识设定)
  项目管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服务,对项目开工前、实施过程及竣工后结算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服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复核:对工程各项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工程的准确性
  工程验收:对资料各分部分项进行验收
  决算编制与审计: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编制详尽的决算与审计报告
  标识设定:依据本项目设计方案
  包括但不限以上服务内容
  2.6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2.7最高投标限价:366.06万元,其中(1)项目管理费:133.74万元;(2)工程监理费:91.82万元;(3)工程复核费:31.43万元;(4)工程验收费:62.86万元(5)决算编制与审计费:41.52万元;(6)标识设定费:4.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资质: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监理资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决算编制与审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资格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3.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监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工程验收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4决算编制与审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1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453-7333302
  招 标 人: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3-73333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小区12栋1层9号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1314963251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