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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安街等防洪排涝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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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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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901G24090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安街等防洪排涝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勃发改字(2024)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安街等防洪排涝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勃利县
2.3建设规模:改建雨水主管线改建雨水管长约9247m,管径为DN400-DN1000,其中包括永昌路、永盛路、永乐路约、东强街、东富街、东振街、长安街、人民路、康华街、友谊东街、亿达下交桥、残联路、亿达过河、永安桥过河、马四桥过等,改造检查井、改建过街管线,恢复路面等工程附属内容。(以终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该工期仅用于招投标阶段填写全过程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控制价:1197796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服务(包含监理、项目管理、施工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计等服务)。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www.tzxm.gov.cn/)。
3.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须提供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核查。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投标人须配备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
(1)监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须提供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2)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拟派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应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有关规定。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2)本项目为网上报名,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报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7按照在招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举报电话:0464-853813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
9.3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5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   话:0464-8538137
招 标 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勃利县
联 系 人:毛之元
联系电话:15764647888
代理机构:黑龙江鼎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1301907037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116号爱达九溪54-2栋单元2-5层101室
邮    箱:1301907037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