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EPC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3G24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呼兰区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EPC项目(总承包)”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以2409-230111-04-01-372978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及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交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EPC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施工共更换水泵68台(其中循环水泵46台,补水泵21台,屏蔽泵1台),更新板式换热器54台。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6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
2.6.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24.92万元
(1)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25.23 万元
(2)建安费投标最高限价:599.69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施工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 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市政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之日状态为准));
3.2.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或热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施工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设计其他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并按照本项目特点自行配备人员
3.2.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接项目施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确定分工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09月25日 21 时 00 分至 2024 年10 月08日21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16日8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4 年10 月 16日8时 30 分
6.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57324641。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8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地址:呼兰镇萧红路13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451-573302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御府步行街1-S5号
联 系 人:于工、高工
电 话:17044338844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