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0404G240913001001
1、招标条件
1.1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以由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发改字【202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抚远市抚远镇;
2.3建设规模:项目修复排水管网 20773.76 米,其中采用非开挖修复管网 20504.94米、清淤疏通排水管网176.96 米、开挖修复排水管网91.86 米,修复及新建排水检查井 733 座,支管暗接处新建检查井39座;清淤检测管网13.17千米。
2.4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投资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配合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审核);
(2)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3)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4)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5)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
(6)招标代理服务:完成项目施工、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制定招标采购方案,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等全生命周期所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9644800.00元(其中项目管理控制价1793600.00元,工程设计控制价3851700.00元,工程监理控制价2613700.00元,工程造价咨询控制价1285800元,工程勘察控制价:100000.00元),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文件100%收取。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全过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4)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7)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或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数字证书完成。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790557。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5790557。
9.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790557。
9.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抚远市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136910693
招标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抚远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454200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S7-6商服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451-51955545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