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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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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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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000G2409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富锦市水务局以《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富水发【2023】6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锦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富锦市幸福灌区。

2.3主要建设内容:续建干渠1条,8.74km;改扩建支渠5条,17.22km;新建渠系建筑物20座,其中水闸 14座,桥梁4座,排水泵站2座;建设堤顶路21.73km的施工项目及水保工程、环保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规模:渠、沟道及建筑物级别为 4~5 级,防洪标准 10~20 年一遇。福祥排水站属于中型泵站,建筑物级别 3 级,设计防洪标准为 30 年,校核防洪标准为 100 年;联合排水站属于小(1)型泵站,建筑物级别 4 级,设计防洪标准为 20 年,校核防洪标准为 50 年。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14日,完工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前必须完工,总工期:594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05833710.25元(其中:临时工程控制价7856140.43元,暂列金2075170.7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914000分至20240924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11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11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4-2323743

招标人:富锦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站

地址:富锦市南二街330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57546086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智学街345号

联系人:商先生

电话:0451-823989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