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802G240827001
1.招标条件
嘉荫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黑交发【2024】234号文件批复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嘉荫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嘉荫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施工图的批复》嘉交发【2023】14号、《关于关于嘉荫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的批复》嘉交发【2023】1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车购税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春市嘉荫县。
2.2建设规模:(一)建设里程20.6km,改建沥青路AC-16中粒式混凝土(5cm)78938㎡,临时安全设施标志牌90个,锥形交通路标180个,施工警告灯18个,防撞桶72个。
(二)腰站桥(k2+811)全长17.54米,全宽8.5米。结源大桥(k18+643)全长43.64米,全宽8.5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5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不允许兼投。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工期等情况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元) |
工 期 (天) |
A1 |
包含4条公路10.6公里,其中:朝阳镇至新发村2.8公里,改建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5.0米、路基宽度6.0米;仁新公路至金丰村1.1公里,改建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3.5米、路基宽度6.0米;丹阿公路至保安村5.7公里,改建为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5米、路基宽度7.5米;嘉荫口岸至永安村1.0公里,改建为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5米、路基宽度7.5米。 |
6,873,392.58元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37日历天 |
A2 |
包含5条公路10.0公里,其中:丹阿公路至王家店村2.0公里,改建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4.0米、路基宽度6.0米; 丹阿公路至向阳乡1.2公里,改建为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0米、路基宽度8.0米;丹阿公路至育强村2.6公里,改建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5.0米、路面宽度6.0米;嘉临公路至建华村2.5公里,改建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3.5米、路面宽度6.0米;旧城村至东南屯村1.7公里,改建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5.0米、路基宽度6.0米。 |
4,660,866.12元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37日历天 |
A3 |
拆除重建农村公路危桥2座61.18米,其中:腰站桥,全长17.54米,桥宽为净7.5+2×0.5米防撞护栏,桥孔采用1-1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简支结构,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扩大基础;结源大桥,设计全长43.64米,桥宽为净7.5+2×0.5米防撞护栏,桥孔采用3-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简支结构,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扩大基础,桥墩盖梁为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墩柱直径1.0米,桥台柱直径1.0米。 |
3,600,315.64元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402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enterprise.tuqi.net.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 投标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嘉荫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孙培亮
电 话:0458-6191509
招 标 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伊春市嘉荫县
联 系 人:吴林江
电 话:0458-619150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田 原
电 话:15636420220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要求 |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enterprise.tuqi.net.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财务要求 |
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
注:
1. 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注:
1、近三年为2021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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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人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需投标人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人提供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