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市场小区、浏园小区、坤顺组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200G240808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市场小区、浏园小区、坤顺组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以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市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建发改审发(2022)18号、《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坤顺组团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建发改审发(2022)22号、《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建发改审发(2022)24号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政综合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单位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市场小区、浏园小区、坤顺组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2.3建设规模:
2.3.1东市场小区:改造庭院燃气管道 3743 米,改造室内燃气管线 9160 米,加装燃气安全装置 1832 个。
2.3.2坤顺组团小区:改造庭院燃气管道 1141 米。
2.3.3浏园小区:改造庭院燃气管道 8666 米,改造室内燃气管线 18555 米,加装燃气安全装置 3711 个。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计468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并移交档案管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无
2.8最高投标限价:1514.20万元,其中设计费:24.13万元,施工费1490.07万元。
3.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和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2.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C、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3.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社保缴费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用设备(动力)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社保缴费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社保缴费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燃气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3.9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4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政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
联 系 人:刁先生
电 话:0452-595122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际五金建材城A21栋101室
联系人:曾丽华
电话:0452-2286666
电子邮件:lantu0452@163.com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电话:0452-2799659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45号楼
电 话:0452-2799768
邮 箱:qqhrggb@163.com
12.2.2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0452-2427457
邮 箱:3182631299@qq.com
日 期: 2024 年 08 月 23 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