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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山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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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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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山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鸭山市山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已由双鸭山市水务局关于对《双鸭山市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以 双水字〔2024〕3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业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为 双鸭山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项目:新建一道高喷防渗墙;取水塔进行加固设计;新建坝顶混凝土路面;新增大坝外部监测;对溢洪道金属防腐除锈;取水塔新建两扇检修闸门;新建大坝护栏等。
招标控制价:3648437.38元。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
2.3计划工期102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6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4年0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双鸭山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69-4275787
招 标 人: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69-427795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业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南市区16号地块商服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69-85598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