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12G2408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以黑电经研[2024]2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巴彦县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巴彦县供电分公司兴隆林业供电所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林业局十四委兴隆林业供电所院内。
2.3建设规模:拟建一栋二层楼的主楼及附属建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5.7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638.82平方米,附属用房106.92平方米,消防泵房50.00平方米。本项目各单体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4计划工期:4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勘察、方案优化、报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0985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33200.00.00元,勘察费:10000.00元,设计费:155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或者设计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同时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1人(土建专业)、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部门所属网站网页公示截图,网站查询无限制条件,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3.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以上人员信息的结果截图页。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三家(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PC2.0)上同时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巴彦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1-57522242
招 标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巴彦县供电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元宝街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81046255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 系 人:唐诗胜
电 话:0451-81359888
电子邮箱:hljhl2020@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