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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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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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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303G2408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自贸投资〔2024〕1号、绥自贸投资〔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居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3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6.37万平方米,共改造17个小区更换屋面28805平方米、外墙保温19027平方米、外墙涂料粉刷及修复97874平方米、楼道粉刷58个单元、单元门更换89樘、单元窗更换231樘、安装声控灯31个、阳台保温900平方米、缓台修补93平方米及完善17个小区监控设施和线缆整理等,给水井40个、给水主管道945米、给水立管1782米、污水井70个、化粪池11个、排水管网1308米、硬化地面18317平方米、排水沟改造165米、排水沟地面61平方米、台阶修复228平方米、围墙护栏及挡墙修复112米、更换栅栏35米、更换水落管210米、更换大门2座

2.4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 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3)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纸质报告、提供清单配合甲方财审等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2.7最高投标限价:214.03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52.18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82.73万元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9.1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各专业咨询服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3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05月到2024年07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2.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其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并满足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监理员3人)。

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

3.2.5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3-5761812

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453-819994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中浩华尔街A栋25层5号

人:曲先生

  话:13766590037

电子邮件:thzs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