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汇智欣悦府项目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24144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汇智欣悦府项目二期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欣欣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汇智欣悦府项目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青山路与哈双北路交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8#住宅/9#住宅/10#住宅/11#住宅及11#附属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 约59617.91 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 约54050.1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约5567.8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0日,共计总工期73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管道工程、井字架、模板工程、钢板桩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98434568.08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5月-7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19时00分至2024年08月2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欣欣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融江路1号
联系人:李一煌
电话:0451-519929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联系人:杨鸿钧
电话:0451-82763333
电子邮件:hljlbxmgl@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