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溪山美郡北路(会宁路-山水路)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04G240801001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阿城区溪山美郡北路(会宁路-山水路)项目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哈尔滨市阿城区溪山美郡北路(会宁路-山水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阿发改发【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阿城区财政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溪山美郡北路(会宁路-山水路)项目(全过程咨询)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
2.3项目概况:(一)道路工程:道路土方53470.12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41304m,机动车道10758平方米,非机动车道2985平方米,人行道6215平方米;(二)污水排水工程:新建DN400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增强管440m,新建DN500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增强管207m;(三)雨水排水工程:新建DN600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37m,新建DN800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02m,集水井及管道36处,DN2000管道168m;(四)照明工程:新建10米双臂120W+60W LED路灯共计48 盏;(五)交通工程:新建地面标线及箭头650平方米,标志板24 块;(六)绿化工程:栽植行道树410株,播种草坪3067平方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投资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审核)、工程保险、工作咨询、临时设施、其他管理等;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3)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4)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1497600.00元(其中项目管理控制价297300.00元,工程设计控制价589500.00元,工程监理控制价449800.00元,工程造价咨询控制价161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全过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6)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5月到2024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设计人员:本次招标不对设计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人员应满足本项目设计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3.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3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罗海峰,联系方式:0451-85990666。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3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1.联系方式
监督人: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道延川大街202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24560634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文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小区12栋1单元4层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204506421
电子邮箱:wengugongcheng@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