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工程车辆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4-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工程车辆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建设单位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2:8。招标人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设备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整体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起自哈尔滨市,途经松北区、呼兰区、巴彦县兴隆镇、绥化市、庆安县,终至铁力市。高速铁路,双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线路设计正线长度188.057km,其中:哈尔滨市境内84.799km,绥化市境内80.074km,伊春市境内23.184km。设计路基工程总长54.5km,占线路全长的28.98%;桥梁共32座,长度133.557km,占线路全长的71.02%。全线设车站5座,新建呼兰北站、兴隆镇西站、绥化南站、庆安南站,利用哈尔滨北站。该工程属于非控股代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项目共划分8个施工标段,其中,站前5个标段,站房、四电、客服各1个标段,5个监理标段。项目估算投资额209.21亿元,批复工期4年。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0月。
2.2 招标内容:CL05包转向架热水融冰除雪设备(固定式)、CL06包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CL07包动车组防冰设备、CL08包轮对故障动态检测系统等、CL09包不落轮镟床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CL05包转向架热水融冰除雪设备(固定式)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5年内(2019年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CL06包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5年内(2019年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CL07包动车组防冰设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5年内(2019年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CL08包轮对故障动态检测系统等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5年内(2019年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CL09包不落轮镟床等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至202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5年内(2019年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4.1.1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2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1.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6时00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1.2招标文件获取后,请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注:已办理过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办理)。
5.2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8时00分至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7日8时30分,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227号
邮编:150050
联系人:孟凡双
电话:0451-86430817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227号
联系人:陈曦
电话:0451-86440512、15645135706
邮箱: zhongtiezhaobiao@126.com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1 |
CL05 |
转向架热水融冰除雪设备(固定式) |
转向架热水融冰除雪设备(固定式) |
/ |
4 |
套 |
2 |
CL06 |
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 |
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 |
/ |
1 |
套 |
3 |
CL07 |
动车组防冰设备 |
动车组防冰设备 |
/ |
1 |
套 |
4 |
CL08 |
轮对故障动态检测系统等 |
轮对故障动态检测系统(LY) |
40kw |
1 |
套 |
5 |
通过式受电弓检测装置(SJ) |
25kw |
1 |
套 |
||
6 |
CL09 |
不落轮镟床等 |
不落轮镟床(双轴) |
200KVA |
1 |
台 |
7 |
轮对镟修决策管理系统 |
/ |
1 |
套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