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G331丹东至阿勒泰公路K1895+518太平中桥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6083
本招标项目G331丹东至阿勒泰公路K1895+518太平中桥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G331丹东至阿勒泰公路K1895+518太平中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105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成品油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太平中桥位于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国道上,桥梁中心桩号为K1895+518,桥梁全长53.64m,桥宽12米,净11米+2x0.5米SB级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路线全长128米。
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汽车荷载:公路-I级,桥面宽度为:净11.0m+2x0.5m 护栏,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设计安全等级:一级,环境类别:II类,设计洪水频率为:P=1/100,地震作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05g。
2.2项目名称: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G331丹东至阿勒泰公路K1895+518太平中桥施工
2.3招标范围:太平中桥拆除重建、桥梁引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B1 |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G331丹东至阿勒泰公路K1895+518太平中桥施工 |
太平中桥拆除重建、桥梁引道施工、安全设施设置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4234507.38 |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12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完成1座总长度大于3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2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如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多座桥梁,可以分别认定。(3)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3.5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8.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7560052
招标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密山市密山镇房山路130号
联系人:赵先生、郭女士
电话:0467-522354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飞、温智伟
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邮箱:hljszb1_cf@163.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财务要求 |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完成1座总长度大于3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2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如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多座桥梁,可以分别认定。(3)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3.5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1~3项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做出相关承诺,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
4、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投标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情况做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
项目总工 |
1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2.1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5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3.2.5 |
详细评审数量 |
本项内容补充: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则否决全部投标,不再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及评审。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10.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4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第一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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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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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施工 组织 设计 |
3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一般的,得6分(含6分); 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较好的,得6~8分(含8分); ③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好的,得8~10分(含1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15分 |
①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含9分); ②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含12分); ③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含15分)。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0分 |
①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含6分); ②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8分(含8分); ③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8~10分(含10分)。 |
||||
2.2.2(2) |
主要 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加2分; ③每有1座总长度大于3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2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以证明相关职称情况,未提供职称证的不予认定。 2.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多座桥梁,可以分别认定。 3、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②每有完成1座总长度大于3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2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多座桥梁,可以分别认定。 2、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本项投标人均得10分。 |
履约信誉 |
25分 |
信用评价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投标人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投标人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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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2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加分条件如下: 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总长度大于3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2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每增加1座,加4分,最多加8分。 注: 1、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 2、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多座桥梁,可以分别认定。 |
注: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2.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9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3.同一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人员及单位业绩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