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浓桥镇、乌苏镇等5个乡镇1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已由抚发改字〔2024〕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抚远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桥镇、乌苏镇等5个乡镇1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对抚远市浓桥镇等5个乡镇11个村区域内443户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43套、自动控制柜443台,为44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提供集中管控云平台及智能化运维系统终端授权,共铺设供电铠装电缆4430米、安装排水出户管道DN110PE排水管2658米、出水软管2215米。
2.4建设地点:抚远市浓桥镇东方红村、建设村、建国村,乌苏镇永丰村、八盖村,寒葱沟镇新兴村、红星村、东岗村,别拉洪乡民富村、民丰村及海青镇海兴村。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2024年06月17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197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0,422,160.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3年(2021年-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3信誉要求:
A.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B.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具备市政专业岗位证)1人、质量员(具备市政专业岗位证)1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16时至2024年05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即可)。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媒体发布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9.4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4-2122000
招标人: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抚远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4-21325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爱达尊御Loft9楼9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04619366
邮箱:jygl0225@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