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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2024年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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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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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2024年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QZB-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东县2024年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鸡发改投资{2023}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2024年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3建设规模:改造雨污分流管网5480米,其中,中心大街第一段主管线起点煤炭局铁路到城建路328.24米,分支182.72米,中心大街第二段主管线起点站前路到兴东路839.13米,分支589.5米;南华大街富强路到解放路主线1653.6米分支100米;银丰大街到站前路主管线1134.30米,分支395.07米;中心大街改造污水管网258.27米;主管3955.27米,分支1267.29,改造污水258.27米。高压清洗排水设施等

2.4计划工期: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计20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招标控制价:197300.00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4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

(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582000分至20245142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30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530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5567667。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7-5567667

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鸡西市鸡东县中心大街527号

  人:罗智晨

   话:17645667555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副6号动漫基地F座2单元4086室

人:李女士

  话:1874501591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