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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规划学校二、前进东部规划学校二、新区第三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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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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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规划学校二、前进东部规划学校二、新区第三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101G240506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2021】37号、哈新审投【2021】40号、哈新审投【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湾规划学校二、前进东部规划学校二、新区第三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4 建设规模:

2.4.1新区第三学校(二期):新建建筑面积16151.37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078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61.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地下停车库及地下设备用房、室外管网、旗台、硬化铺装等。同时对学校一期建筑部分立面进行改造,并对食堂局部使用功能进行改造,其中:教学楼立面改造面积4840平方米;食堂及体育教学活动室立面改造面积2770平方米。原有食堂部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改造为餐厅。

2.4.2江湾规划学校二:新建总建筑面积27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地下室等,以及新建操场、道路、停车场其他配套工程。

2.4.3前进东部规划学校二:新建总建筑面积306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地下室等,以及新建操场、道路、停车场和其他配套工程。

2.5 计划工期:202461日至20251130日,共54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期按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在内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6.1工程勘察及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需驻场);

2.6.2工程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投标报价和最高投标上限

施工:采用费率报价形式,即待施工图评审后,由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后的价格作为合同价的基础价格;施工费投标上限:基础价格的100%。

勘察、设计:采用费率报价形式,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并填报取费费率勘察费投标上限:50%设计费投标上限: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如下: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2.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5以上所有人员均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1月至20243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施工)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人员数量符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黑龙江中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0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哈新管住建发[2024]1号),整改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4.1只允许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4.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具备相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共同承担的,按照其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具备不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分工对应专业资质的资质等级共同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下载时间2024571700分至2024513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因此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28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5289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1726号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46078815

代理机构: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6层1-13(613室)

人:朱先生

  话:0451-84090908

  箱:zzhlj777@163.com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与受理投诉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人:王先生

 话:1577671955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