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18年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2018年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方案已由鹤岗市人民政府以《关于鹤岗市2018年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鹤政函〔2018〕10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鹤岗市龙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完成施工建设,进入运营期,具备养护工程招标条件,为更好完成养护及管理工作,特进行养护工程招标。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2规模:本项目共包含4条道路:
鹤岗市高新技术和石墨产业园南环大街建设项目,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0.6公里,路线起于国信通集团动力电池智能手机项目园区东侧,与规划道路黄山路相交,起点桩号KO+000,终点位于项目园区西侧,终点桩号KO+600。全线全线共设交点1个。本项目为一期,修建右半幅,路面面积630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800平方米,雨水箅子11个。
国道G332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K112+976-K127+170鹤岗出口段大修工程建设项目,一级公路,K112+976-K122+631.9段;一级公路与二级过渡段段,K122+631.9-K122+913.7段;二级公路,K122+913.7-K127+170段;路线全长14.194公里,起点位于:国道岗市西南部出行的重要交通公路,且位于鹤岗市区边缘鹤大公路鹤岗出口段平交,沿旧路公路布线,止于松鹤公园,全线共设置小桥1座,长18.7米。平面交叉15处,绿化及环境保护43公里,波形护栏20902米,路面面积254104平方米。
国道萝额公路小鹤立河中桥危桥改造工程,属于旧桥拆除新建项目,桥位为原有桥梁桥位,桥梁全长69米,对桥台台背采用砂砾进行回填,K113+382处设置平面交叉1处。型钢护栏260米,桥面面积1483.5平方米。
煤化工产业园B区通园路改造工程项目,城市次干路,通园路主线路线全长2.431公里,起点位于鹤大高速出口路K5+200处翔鹤桥头,止于征楠煤化工园区大门;支线全长1.328公里起点位于征楠煤化工园区南侧围墙,止于鑫塔水泥厂北侧铁路交叉口。绿化及环境保护3.759公里,路面面积56385平方米。
2.3计划养护工期:总计划工期:2024年6月10日-2028年12月31日,共计1665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和招标人下发的指令性文件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4条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检测、保养、小修、除雪和灾害处置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
公路名称 |
里程(公里) |
说明 |
S1 |
鹤岗市高新技术和石墨产业园南环大街建设项目 |
0.6 |
城市次干路,全线共交点1处。路面面积630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800平方米,雨水箅子11个。 |
国道G332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K112+976~K127+170鹤岗出口段大修工程建设项目 |
14.194 |
一级公路,K112+976~K122+631.9段; 一级公路与二级过渡段段,K122+631.9~K122+913.7段; 二级公路,K122+913.7~K127+170段;全线共设置小桥1座,长18.7米。平面交叉15处,绿化及环境保护43公里,波形护栏20902米,路面面积25410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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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萝额公路小鹤立河中桥危桥改造工程 |
0.069 |
桥梁全长69米,设平面交叉1处。型钢护栏260米,桥面面积1483.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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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产业园B区通园路改造工程项目 |
3.759 |
城市次干路,通园路主线路线全长2.431公里,支线全长1.328公里。绿化及环境保护3.759公里,路面面积56385平方米。 |
2.6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办法及最新公路行业和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
2.7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养护管理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等级要求:
S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桥梁甲级及以上养护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流动资产-2023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主要人员要求:
S1标段: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人员,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间企业为其缴纳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2022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网站或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技术评分排名在前3个的投标人,进行报价文件的开标和评审。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7:30时至2024年5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
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4年5月14日10:00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澄清、补遗于2024年5月14日15:00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评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S1标段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招 标 人: |
鹤岗市龙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87委10组 |
地 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
邮政编码: |
154100 |
邮政编码: |
150080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人: |
季先生 |
电 话: |
15004524815 |
电 话: |
0454-8699718 |
传 真: |
15004524815 |
传 真: |
0454-8699718 |
电子邮件: |
878889309@qq.com |
电子邮件: |
hlygczb@163.com |
招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及联系电话: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0468-3355000
10、异议受理、举报处理方式
受理电话:0468-3355000/12328
受理联系人:孟宪忠
受理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
受理邮箱:tjhyglk@163.com
日 期:2024年5月7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