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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永和镇林安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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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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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东县永和镇林安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已由鸡政批复[2024]21号、鸡发改投资[2023]58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鸡东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地质灾害治理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SLSG0601G24042500100100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永和镇林安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鸡东县永和镇林安村

2.3本招标项目建设资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修建谷坊坝6座,修建排导槽1240米,修建盖板涵4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530计划竣工日期20241030;总工期153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价:400.6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公告前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 1 人(具有岗位证)质量员 1 人(具有岗位证)、安全员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要求人员证企相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对以上失信记录进行核查,有失信记录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领取 CA证书。

4.2完成网上注册后,请于202404262300分至2024050723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405200900分。

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鸡东县自然资源局

   址:鸡东县振兴大街

人:先生

   0467-55859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阳光绿色家园碧水榭T座2层2号(住宅)

人:王女士

   话:13030023631

   箱:gt130300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